南通中心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含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苏锡通园区 发布时间:2024-01-05 10:17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南通中心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含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中心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含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总投资83000万元

最高限价:本次项目按照下面收费标准计取。

1、造价咨询费参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按该标准的50%计取(钢筋及预埋件计算不另计费用;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类项目不计基本收费;同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零星审核,如变更、签证等的审核,收费基数为所有零星审核的核减额合计;安装及仿古工程的基本费率不上浮;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不计入收费基数),收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付,多个单体(户型)使用同一套图纸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仅按一个单体(户型)计算编制费用;单独的工程设备类招标控制价编制,相同型号参数的设备,仅按一台设备计算编制费用。

2、招标代理费按下表计取

项目规模

货物、服务、工程招标

备注

费用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

3000


100500万元(含500万)

4000


5001000万元(含1000万)

5500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

8000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

10000


1亿元-5亿元(含5亿)

12000


5亿元以上

15000


说明:1、本表费用单位:人民币元;2、本表仅适用代理收费(不含专家评委费);3、费率、折扣下浮的招标按3000元/个;4、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超过3000元的,仅计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5、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不足3000元的,仅计取招标代理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不计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招标工作全部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2.2项目负责人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土建或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下同),且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非退休返聘)。

2.3派项目组其他人员格:

① 负责招标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均须具有2022年度或2023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非退休返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②负责造价咨询的专业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5人(土建咨询人员不少于2人、安装咨询人员不少于2人、市政咨询人员不少于1名),须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非退休返聘)。

注:上述人员不得重复,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5投标人未成为本项目的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的中标单位

2.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7提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5日至2024126日

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1号楼144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投标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苏乐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1号楼1440;

联系方式:徐永强13906290082、顾志翔1377696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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