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知识产权奖补政策的通知》(通知办发〔2023〕2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政规〔202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助力苏锡通园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园区制定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为方便广大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更加客观、深入的了解该《办法》,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重大意义
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建设工作部署的需要。设立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是促进园区知识产权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发明创造热情,促进提质增效升级、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二、《办法》主要内容
该《办法》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奖励设立的意义和依据。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资助奖励的标准。
开展知识产权达标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样板企业和知识产权高效运用引领企业评定,对相关达标企业进行分类奖励。
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经费渠道。
第四部分规定对在园区获得资助奖励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获取资助奖励资金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五部分规定了奖励办法的使用年限,保证了政策连续性。
三、《办法》核心问题解答
1.这个政策有什么作用?
旨在通过资金资助与奖励,激励企业积极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2.谁能申请资助奖励?
适用于在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注册经营的企业及相关单位,具体以申报通知为准。
3.主要奖励哪些类型?
· 知识产权达标企业
· 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样板企业(分为Ⅵ类至Ⅰ类,共六个等级)
· 知识产权高效运用引领企业
4.奖励金额是多少?
对获评上述类型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奖励。具体金额根据评审细则确定。
5.如何申请?
园区市监局(知识产权局)和财政局将组织申报,申请者需按通知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
6.资助资金从哪里来?
由市、区财政按相关文件要求分别承担。
7.如果虚假申报会怎样?
· 收回全部已拨资金;
· 取消3年内财政资助资格;
· 纳入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8.可以和市级其他政策同时享受吗?
市、区同类资助奖励不重复享受;本办法未涉及事项,按市级相关政策执行。
9.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
自2026年3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3月1日。
四、《办法》关键要点图示
1. 政策目标:
┌─────────────────────────┐
│ 激励创新 → 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 推动产业升级 │
└─────────────────────────┘
2.奖励对象与企业类型:
知识产权达标企业
↓
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样板企业(Ⅵ→Ⅰ类)
↓
知识产权高效运用引领企业
3.申请与监管流程:
提交申请 → 审核评议 → 公示拨付 → 跟踪绩效 → 违规追责
五、温馨提示
1.关注园区市监局(知识产权局)后续发布的评分奖励细则及申报通知;
2.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及时;
3.获资助单位应规范使用资金,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
4.建议提前规划知识产权布局,争取更高评价与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