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NTKFQST20180501
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江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设备采购 进行询价采购。
二. 投标单位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如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南通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
三.实施要求
(1)采购规模及要求:所有报价含设备供货价格、安装工程费、辅材、运输、税金等所有费用。
(2)交货期:交货及安装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
(3)质保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二年
(4)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产品费用、税费及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保险、招标代理费、交付后维保以及设计费用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等应在报价中予以考虑,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5)付款方式:货物运抵现场安装验收无误后,买方向卖方按实际供货支付至97%货款; 剩余合同总价的3%待质保期满(质保期两年)没有质量问题,如有索赔则完成索赔后,在一个月内支付。
(6)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单位投标报价的5%,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四、主要设备参数
1.
★国产知名品牌
2.
检测原理:采用激光散射法对白细胞进行准确的五分类检测,采用免疫比浊法进行C-反应蛋白(CRP)测定
3.
分类通道:具有独立的嗜碱性粒细胞通道
4.
★检测参数:≥26项可报告参数(不含散点图和直方图)
5.
研究参数:≥6项,具有异常淋巴细胞、有核红细胞和原始细胞报警信息
7.
★检测模式:具有独立CRP、五分类+CRP等3种以上全血检测模式
8.
★进样器容量:≥40个,可随时添加样本
9.
进样模式:具有独立的静脉全血、末梢全血、预稀释血检测模式
10.
样本用量:五分类+CRP模式≤40μl,CRP模式≤20μl
11.
★检测速度:五分类≥60个样本/小时,五分类+CRP模式≥50个样本/小时
12.
预稀释模式:自动定量打出稀释液,具备五分类+CRP功能
13.
WBC线性范围:0~400×109/L
14.
CRP线性范围:0.3~300mg/L
15.
CRP携带污染:≤1.0%
16.
操作系统:全中文操作分析报告软件
17.
排堵方式:正反冲洗,高压灼烧
18.
★具有原厂生产的试剂、校准品、质控品,且质控品、校准品有注册证,厂家有经过国际CNAS认证的标准化实验室,保证结果准确具有溯源性,现场需提供质控品校准品的注册、CNAS证书及完整的溯源体系报告
19.
维修服务:江苏省有经工商注册的厂家维修服务机构,南通有厂家授权的特约服务机构和厂家驻点工程师,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及证明文件
20.
品牌系列五分类用户要求江苏省内公立三级医院装机不少于10家,南通市内用户不少于20家.(需提供用户名单和电话,如有虚假直接废标).以确保售后服务.
五.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2.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2.2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单位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
③投标单位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
④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⑤投标人必须在南通地区设有长期且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除外)。
2.4递交 叁 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
2.5所有投标单位须参加询价开标会,并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标保证金(现金),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要求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截止时间:报价文件请于2018 年 5 月 10 日 9 时30 分密封送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开标室,逾时则不予受理。
(4)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递交招标代理公司人民币 3000元招标代理费。
六、报价评审
(1)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2 万元。
七、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5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3)因采购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招标人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如不履约,且在规定供货期内不通知招标人,将每天扣以总价款1%的违约金。
八、本项目询价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tong.gov.cn/
以及苏通科技产业园官网:http://www.stpac.gov.cn/ 同时发布。
联系人:桑晖 电话:0513-85505339
苏通科技产业园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 5 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