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社会应急力量使用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3-23 15:2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编制背景

为加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做好应急工作,推动社会应急力量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经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组织的社会应急力量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使用、补偿和激励约束,适用本办法。

园区管委会及其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与社会应急力量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社会应急力量使用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社会应急力量使用不适用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此办法共计15条,主要内容涵盖社会应急力量的界定、社会应急力量的使用条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程序、相关政府部门的保障措施、使用后补偿的范围、方式、条件及具体负责的部门等。

原文链接: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社会应急力量使用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