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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0年12月7日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苏锡通政社〔2020〕20号文发布 自2020年12月7日起施行)

张芝山镇、江海街道:

现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扶持和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园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江苏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教基〔2015〕4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意见》(苏发〔2019〕19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关于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苏财教〔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现制定如下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要件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条件、保育教育质量达到同类公办幼儿园水平,受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委托和资助提供学前教育服务,且收费不高于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2倍的民办幼儿园。凡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幼儿园达到国家、省规定的学前教育机构设置基本条件,经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南通市通州区教体局或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8月之前)审批,取得办园资质。

2.幼儿园经专业机构评估认定,其保育教育质量达到省定类幼儿园标准之ー(省优质园、市优质园或合格园)。

3.幼儿园收费不高于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2倍。幼儿园财务资产管理规范,依法定期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4.幼儿园校舍、消防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程序

1.申请列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对象的民办幼儿园应符合镇(街道)教育发展布局规划。民办幼儿园对照相关条件经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同意后向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作出相关承诺。凡2011年后新建成的城镇和新农村建设配套幼儿园,若没有举办为公办幼儿园的,原则上应申请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联合经济发展和科技局、财政局,审核幼儿园的办学资质、办园质量和财务管理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并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民办幼儿园,由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办理相关手续,正式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4.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和科技局、财政局备案,接受管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并在江苏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中标注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5.自愿不再履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的幼儿园,应于当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经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同意后向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由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会同经济发展和科技局、财政局进行财务审计、结算,经认定许可并公示后,履行相关手续,方可脱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质。

6.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原则上每3年至少认定一次,并于当年5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及其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3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公布相关变动名单。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

1.镇(街道)在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地区,优先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步做到在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全覆盖;在城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满足基本教育需求。

2.幼儿园自愿申请,园区管委会委托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与幼儿园签定协议,提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按照镇(街道)公布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招生,优先满足所在村镇、社区、街道适龄儿童入园,明确了服务范围的,按服务区招生。

4.镇(街道)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须保障在园保教工作人员在教育科研、教师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建立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机制,帮助薄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

5.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接受相关部门的年检、审计、督导评估、常规检查。对办园行为不规范、保育和教育质量下降、侵害教职工合法权益、擅自挪用财政资助经费、减少应有办园投入违规乱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减少或停止财政资助、取消普惠资质等方式,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管理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结余原则上应低于办园成本的5%,超过5%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降低收费标准,所有办园结余均须用于继续办园。

2.园区财政按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不超过核定招生计划以内,实际在园人数给予省定公办园公用经费补助,促进其健康发展,以后随本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同步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幼儿园依据办园成本、办园类型、办园条件等情况,报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和科技局审定后执行。脱离普惠性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在资助和收费标准上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经费要纳入统一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确保幼儿园不因财政资助而减少应有的办园投入,确保幼儿园教师的社会保险、基本收入等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4.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出具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应定期公开幼儿园师资、在园幼儿和经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教育、财政、经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