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办〔2022〕86号)明确的第二十九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不足、设施运行监管不到位。2020年南通市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63.89%,海安市、如皋市、启东市部分乡镇镇区污水有效收集率不到10%。
二、整改实施主体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整改措施
(一)根据规划发展配套新建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覆盖面。
(二)加强既有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质效。
(三)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建设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
四、目标任务
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75%;提高乡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到2025年,乡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大污水管网覆盖区域,2022-2025年新建污水管道8.21公里,其中2022年新建管道6.57公里。(二)做好污水设施运行维护,开展污水管道检测疏通37.63公里,督促服务园区的2家污水处理厂提高服务质效,进水COD浓度持续提高,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三)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2024年建设达标区1处约3.45平方公里,非开挖修复管道问题39处,2025年建设达标区1处约3.11平方公里,非开挖修复管道问题15处。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5日)向苏锡通园区管委会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3-89196865
电子邮箱 (整改责任单位):sxtgjj@stpac.gov.cn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