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用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经核查,因你单位失联(注销、倒闭或迁移),且使用登记的下列特种设备未依据相关使用登记规定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公告清单见附件)。
限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公示期: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8日)依规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逾期不处理,我局将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有关规定,停用有关特种设备。
办理地址: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2号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窗口
邮政编码:226017
电 话:0513-8919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