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询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9.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金英路和江景路,南至海堡路和海德路,西至东方大道,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
规划期限:2023—2035年。近期:2023年—2027年;远期:2028年—2035年。
产业定位:培育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生命健康“两主一新”产业,同时壮大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基础设施规划:水源来自长江,规划由洪港水厂供水。污水依托区外通盛排水有限公司。规划不实施集中供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评价结论要点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开发建设需求,开发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用地布局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三、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曹科长
联系电话:0513-89196676
联系邮箱:1365767915@qq.com
地址:苏锡通园区江成路1088号
四、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1
联系邮箱:crystalxuelian@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五、公众意见征询
①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②征询对象:产业园及周边公众,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③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本网页附件,或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④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发送给规划实施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