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江苏繁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2MA7GBTCA16)存在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依据《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九)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九)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其他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捌佰元,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行政处罚。
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通园城执罚决〔2024〕201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
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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