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5-01-26 10:48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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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2MA7GBTCA16)存在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依据《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九)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九)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其他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捌佰元,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行政处罚。

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苏通园城执罚告〔2024〕201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24日

联系地址:江成路1088号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1号楼四楼西北角

联系电话:0513-89196638

送达公告-江苏繁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苏通园城执罚告〔2024〕20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