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蚌埠市德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303MA8QBEUX4K)存在未取得南通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擅自承运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依据《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运输单位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处以罚款柒万捌仟元整行政处罚。
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通园城执罚告〔2025〕2002号),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日
联系地址: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园区管委会1号楼四楼西北角
联系电话:0513-89196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