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奖励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对2025年春风行动期间(1月15日至3月15日)为园区企业新引进5名及以上员工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申报对象
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为企业输送首次在园区就业5名及以上员工,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1个月。
3.发放标准
1000元/人,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享受不超过10万元。
4.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5.申报资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2025年苏锡通园区春风行动期间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2025年苏锡通园区春风行动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2);
(3)委托招聘(服务外包)合同(协议书)、向用人单位开具的代招管理费或外包服务费发票等材料;
(4)《苏锡通园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附件3)。
6.受理审核
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并公示7天后,将奖励资金打入申报单位账户。
二、企业招聘补贴
鼓励企业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员工招聘,2025年春风行动期间(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补贴。
1.申报对象
苏锡通园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申报条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连续缴费满3个月。
3.发放标准
500元/人。
4.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5.申报资料
(1)《2025年苏锡通园区春风行动期间企业招聘补贴申请表》(附件4);
(2)新招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苏锡通园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附件3)。
6.申报受理
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并公示7天后,将补贴资金打入申报单位账户。
三、春节返岗补贴
对苏锡通园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春风行动期间(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组织一定规模(5人及以上)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输送员工返岗的,按包车费用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1.申报对象
本园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外劳务协作基地(含其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的)。
2.申报条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集中组织员工包车(列、机)返岗,以出发时间为准。
3.发放标准
按包车(列、机)费用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4.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5.申报资料
(1)《2025年苏锡通园区春风行动期间返岗补贴申请表(企业)》(附件5,按包车、包列、包机分别填写)、《2025年苏锡通园区春风行动期间补贴申请表(劳务基地)》(附件6);
(2)《2025年苏锡通园区春风行动期间来通返岗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7,劳务基地申请时需加盖用工企业公章);
(3)包车(列、机)费发票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苏锡通园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附件3)。
6.申报受理
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并公示7天后,将补贴资金打入申报单位账户。
同一员工初次在园区就业申请本《实施细则》奖补,与《苏锡通园区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贴办法》(苏锡通管发〔2022〕28号)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奖励、企业用工补贴、个人推荐就业奖励不重复享受。(最终解释权归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所有)。
附件:1.2025年苏锡通园区春风行动期间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
2.2025年苏锡通园区春风行动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
3.苏锡通园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
4.2025年苏锡通园区春风行动期间企业招聘补贴申请表
5.2025年苏锡通园区春风行动期间返岗补贴申请表(企业)
6.2025年苏锡通园区春风行动期间补贴申请表(劳务基地)
7.2025年苏锡通园区春风行动期间来通返岗就业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