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大专生综合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发布时间:2024-03-19 09:0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印发<苏锡通园区大专毕业生综合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锡通管发〔2023〕8号)现就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大专毕业生、(中)高级技工综合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标准

2022年1月1日以来,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及持有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中(高)级工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首次来园区企业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按500元/人每月的标准实施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三年期结束后仍在园区就业且购买园区普通商品房的,可按原标准继续实施补贴,最长可延长2年补贴期。

二、申报流程

综合补贴通过网上进行申报受理,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电脑端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页面上端“地区切换”(南通)→页面右上方“你好,请登录”→选择“个人登录”,如无账号,可以点击页面右下角“立即注册”→登录完成后,选择页面上端“个人办事”→选择“人才工程→南通市大专生(技能人才)综合补贴”,申报所属区划选择“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并按申报流程逐步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三、材料清单

(一)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1. 全日制大专毕业证;

2. 劳动合同;

3. 实际工作单位营业执照;

4. 其他(上传类别选择“劳动合同”):

①若为劳务派遣(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性质的职工,需提供人力资源公司与实际工作单位签订的派遣、代理协议;

②若实际工作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的,需提供承诺书(见附件)若实际工作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的,需提供承诺书(见附件)和工资发放明细(银行工资打卡流水)。

(二)持有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中(高)级工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1.中(高)级工证书(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技工院校毕业证;

3.劳动合同;

4.实际工作单位营业执照;

5.其他(上传类别选择“劳动合同”):

①若为劳务派遣(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性质的职工,需提供人力资源公司与实际工作单位签订的派遣、代理协议;

②若实际工作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的,需提供承诺书(见附件)和工资发放明细(银行工资打卡流水)。

四、其他事项

1. 首次来园区时间以人才第一次在苏锡通园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为准。

2. 申报人员应按照在来园区前取得的最高学历或最高技能等级如实进行申报。

3. 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在区内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还须重新申报;若人才流动到园区外,后又重新回到区内企业就业或创业,还需按照要求重新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继续享受剩余阶段的综合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 申报时若已不在园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不予发放补贴。

5. 凡在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就业的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6. 申请人为劳务派遣(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性质职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必须劳务派遣单位(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均为我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人才方可在园区申报综合补贴。

7. 综合补贴采取个人动态申报,定期集中审核形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8. 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9. 联系电话:

南通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513-83501398

附件: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