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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申报2023年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质量奖

来源:苏锡通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27 字体:[ ]

近日,苏锡通园区出台了《关于开展2023年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质量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苏锡通质委办发〔2023〕1号),为推进工作的落实,现由园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您做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激励在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取得卓越成效的组织,推动园区各行各业追求卓越,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2021年园区印发了《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质量奖管理办法》。

为落实文件精神,支持企事业单位创建品牌、技术标准、质量奖励等活动,园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质量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申请单位要求

(一)申报园区质量奖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三年以上,且税收在园区的组织;

3.推行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并取得显著成效,设立“首席质量官”岗位,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质量发展工作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近三年取得优秀经营业绩或者突出社会贡献,其经营规模、上缴税收、总资产贡献率居园区同行业先进水平;

5.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质量、安全、资信、合同、能源计量等社会信用信誉,“三废治理”达标。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不得申报园区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省、市、园区产业、质量、环保、安全等政策的;

2.近三年有产(商)品经国家、行业和省、市质量监管部门抽查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3.近三年建筑企业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者超过2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的,其他组织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监管部门调查并追究责任的;近三年发生按行业规定有较大及以上级别的卫生、环境及其他责任事故,存在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收等违法纪录的;

4.近三年内参加各级质量奖项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5.近三年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

三、奖励项目内容

园区管委会对首次获得园区质量奖的组织予以通报表扬,颁发奖牌和证书,给予每家组织30万元奖金,奖金主要用于获奖组织内部质量改进、科技创新、产品竞争力提升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写《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1)。

2.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T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以总部或总公司(集团)名义申报的,应附组织框架图和必要文字,说明组织内部关系。

3.自评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4.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5.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所获证书复印件等证实性材料。

6.与上述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光盘或U盘)。

(此件公开发布)

http://www.stpac.gov.cn/stkjcyy/bmwj/content/e2ffab66-3ac5-467c-a089-72e60e8217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