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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
为落实江苏省《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知识产权18条”)、《南通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指导意见》(通知产发〔2019〕8号)、南通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通市监发〔2020〕159号)和《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2023修订)》(通委发〔2023〕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助力苏锡通园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园区制定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为方便广大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更加客观、深入的了解该《办法》,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重大意义
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建设工作部署的需要。设立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是促进园区知识产权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发明创造热情,促进提质增效升级、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二、《办法》主要内容
该《办法》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奖励设立的意义和依据。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资助奖励的对象和标准。
资助奖励对象为在苏锡通园区范围内注册、经营、纳税并纳入苏锡通园区统计,且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及授权地址均在苏锡通园区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其它组织。
资助奖励标准分为五大部分:
(一)知识产权创造
对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给予2000元/件资助。对通过授权的PCT专利,给予2万元/件资助。同一件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申请授权的按一件计。
开展知识产权达标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高效运用示范企业评定,对相关达标企业进行分类奖励。
(二)知识产权运用
对为我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质押融资的金融机构,给予实际融资额度的2%风险补助,同一银行对同一企业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年度风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实际融资额度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押登记的信贷合同为准。
(三)知识产权保护
“正版正货”承诺示范奖励。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对专业商品贸易集聚区(专业市场)、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包括大型商场与超市、电子商务企业、药品连锁企业等)开展“正版正货”承诺示范街区、示范企业创建,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与诚信守法经营”的文化氛围,经认定省级“正版正货”承诺示范街区、示范行业,给予主申报单位10万元奖励。
(四)知识产权管理
对通过ISO56005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标认证或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五)人才培养
对认定为国家级试点、示范学校的分别给予8万元、1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试点、示范学校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奖励。
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取得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的,给予1万元/人奖励;取得知识产权专业中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分别给予1万元/人、3万元/人奖励。
第三部分规定对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计划立项项目按国家、省资助经费给予50%配套。
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经费渠道。
第五部分规定对在园区获得资助奖励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获取资助奖励资金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六部分规定了奖励办法的使用年限,保证了政策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