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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锡通园区“扶企用工八条”措施(试行)

来源: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2-04 字体:[ ]

1. 鼓励基础人才来园区就业创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园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可申请享受1000元/月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2. 鼓励各类院校向园区输送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中职类院校毕业生初次到园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给予该学校1000元/人推荐奖励。鼓励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中职类院校为企业开制订单班,同时对组织20人以上毕业生到园区企业见习(实习)满3个月的各类院校,给予1000元/人的推荐奖励。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中职类院校开办园区专场招聘会的,给予3000元-8000元/场经费补贴。

3.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推荐员工到园区企业就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推荐员工初次到园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给予1000元/人推荐奖励。对组织20人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中职类院校毕业生到园区企业见习(实习)满3个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1000元/人的推荐奖励。

4. 给予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补贴。2021年2月1日后,户籍为市外的职工初次在园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在其子女接受园区学校义务教育期间,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生;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的,一次性补贴2000元/生。

5. 给予“点对点”包车接送员工费用补贴。在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对来园区务工人员集中的输出地区,鼓励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接送员工。一次满15人以上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园区和企业各承担50%。

6. 给予自行返岗交通补贴。在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园区员工自行返岗,按照省内市外200元/人、省外500元/人的标准予以交通补贴。园区与企业各承担50%。

7. 放宽人才(职工)公寓申请条件。在园区就业且无住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可由所在企业向园区申请职工公寓,三年内租金减半。择业期内的毕业生申请职工公寓,一年内租金减半。

8. 全面放开落户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将户口迁入园区的,取消住房、就业等条件限制,可先落户后就业。在园区合法稳定就业、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在园区落户。在园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房屋)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在园区落户。

以上政策从2021年2月1日开始实施,政策中“园区企业”仅指园区实体企业(不包括人力资源公司、总部经济类企业以及根据《苏锡通园区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评定的D类企业)。本政策解释权归苏锡通园区管委会所有。

附件:

1.  苏锡通园区“扶企用工八条”实施细则

2. 南通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请办法(参照执行)

3. 苏锡通园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中职类院校毕业生推荐就业奖励申报办法

4. 苏锡通园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中职类院校毕业生实习推荐奖励申报办法

5. 苏锡通园区院校专场招聘会经费补贴申请表

6. 苏锡通园区个人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

7. 苏锡通园区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补贴申请表

8. 苏锡通园区“扶企用工八条”“点对点”包车费用补贴申请表

9. 苏锡通园区“扶企用工八条”自行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