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与社会事业局机构职能
(一)负责制订园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园区内的基础教育(义务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三)协调和管理园区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民族宗教、医疗保障等社会事业,协调和管理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四)主管园区民政工作。
(五)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六)负责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建立和实施园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七)负责园区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八)负责园区行政类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监管工作;负责区域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做好园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拟定、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九)负责园区信访制度建设及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市民投诉的受理、督办及反馈等工作。
(十)负责园区残疾人服务保障等工作。
(十一)指导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及便民服务等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领导园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两企三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等。
(十三)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