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星港湾花园17幢103室、星港湾花园17幢车库08室)
来源: 资规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18 15: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因坐落于星港湾花园17幢103室、星港湾花园17幢车库08室不动产权证书(产证号为:31048592、通开国用(2010)第03050696号,31048593)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殷红英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