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坐落于星苏花园12幢301室、星苏花园12幢车库28室房屋所有权证书(产证号为:苏(2021)南通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31899号、苏(2021)南通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3189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洪兰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