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珑悦花园15幢101室,珑悦花园15幢102室)
来源: 资规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05 10: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因坐落于珑悦花园15幢101室,珑悦花园15幢102室房屋所有权证书(产证号为:苏(2021)苏锡通不动产权第0001629号,苏(2021)苏锡通不动产权第000163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卫,薛峰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