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问政>民意征集
  • 征集主题:

    关于征求《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 2024年04月18日

  • 征集单位: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力资源办

关于征求《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关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苏锡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提质增效,我办起草了《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诚恳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8日

联系电话:051385985018;

邮箱:ding@stpac.gov.cn。

附件:《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力资源办

2024年4月9日


附件:

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关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苏锡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加快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项目入驻奖励

对在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辖区域内设立总部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实际开展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以下简称入驻企业(机构)),根据当年度在实际经营中形成的贡献,给予相应的产业发展奖励。

(一)项目入驻补贴。对新引进入选《财富》世界5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选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对新引进HRflag100、HRootTop100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对新引进江苏省人力资源骨干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以上补贴按照就高原则,仅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且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对园区的经济贡献。

(二)经营贡献补贴。新入驻企业(机构)产生经营贡献的前三年,依据南通市《关于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通人社[2024]6号)文件精神执行。三年后,比照园区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对入驻企业(机构)的经营贡献继续给予补贴。

(三)办公用房补贴。对新入驻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实行“三免两减半”的房租奖励政策。

二、专业服务奖励

建立公开透明的人力资源市场化服务环境,定期发布企业人力资源服务需求,鼓励入驻企业(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

(四)技能人才输送补贴。鼓励入驻企业(机构)为园区企业输送技能人才,补贴标准依照《关于印发<苏锡通园区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贴办法>的通知》(苏锡通管发[2022]28号)执行。

(五)中高层次人才引荐奖励。鼓励入驻企业(机构)为园区企业招引科技研发类、经营管理类人才。猎头机构为园区企业引进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在6万元及以上人才的,给予猎头费50%最高50万元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当年对园区的经济贡献。猎头机构为园区企业引进人才入选金英计划、江海英才、江苏省“双创计划”的,按《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社会化招才引智管理办法(试行)》(苏锡通委人才[2023]1号)执行奖励,该奖励叠加享受。

(六)人力资源合作基地补贴。鼓励有实力的入驻企业(机构)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办”)合作设立人力资源合作基地。补贴标准依照《关于印发<苏锡通园区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贴办法>的通知》(苏锡通管发[2022]28号)执行。

三、项目培育奖励

鼓励入驻企业(机构)做大做强,园区设立奖励资金,对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给予奖励。

(七)项目入规奖励。新入驻企业(机构)当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入规奖励。

(八)经营上规模奖励。入驻企业(机构)年度营业收入(以在园区开具税务发票为准)超过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5万元、50万元的上规模奖励,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单个项目每年度以营业收入总量奖励一次,且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对园区的经济贡献。

(九)品牌建设奖励。入驻企业(机构)获得省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诚信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获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诚信企业的,分别给与4万元、2万元奖励。

(十)高质量发展奖励。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和现代科学技术深度融合,对入驻企业(机构)运用新技术,创新服务产品和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取得明显成效的,按规定给予奖励。鼓励入驻企业(机构)提供城市发展、企业生产、市民就业所需要的服务产品,对发挥作用突出的入驻企业(机构),在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评定诚信服务机构、入选行业骨干企业等方面优先支持,并依据对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贡献份额给予奖励。对零工平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特别奖励。

四、实体企业专门奖励

(十一)赴外招聘补贴。制造业企业参加人力资源办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按省外长三角以内地区1000元/次、长三角以外地区2000元/次标准予以补贴。

(十二)优秀雇主奖励。鼓励实体经济企业科学运用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产品,园区实体经济企业与入驻企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通过购买人力资源专业化服务,取得明显成效的,对实体经济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五、附则

本细则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

本实施细则由园区人力资源办负责解释。

热点意见
称:
码:
征集稿说明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18年,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获批成立,成为江苏苏中首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作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的集聚平台,较短时间内吸引了近70家优质项目入驻园区。人力资源企业(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人力资源产业园成为园区打造卓越营商环境的重要名片。 为进一步发挥好平台对专业性公司(机构)的集聚效应,根据新形势下实体经济对人力资源企业(机构)的新要求,园区决定加大优质企业(机构)的精准招引力度,力争吸引一批专业化程度更高、服务能力更强、口碑更好的人力资源企业(机构)入驻人力资源产业园。园区人力资源办充分学习借鉴国家、省和周边地区产业发展政策,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该文件(初稿),并征求了园区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二、政策参考依据 1.《关于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通人社[2024]6号) 2.《关于印发<苏锡通园区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贴办法>的通知》(苏锡通管发[2022]28号) 3.《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社会化招才引智管理办法(试行)》(苏锡通委人才[2023]1号)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意见共由五部组成,第一至四部分包括项目入驻奖励、专业服务奖励、项目培育奖励、实体企业专门奖励,第五部分为附则。重点围绕项目入驻(包含项目入驻补贴、经营贡献补贴、办公房租补贴)、专业服务(包含技能人才输送补贴、中高层次人才引荐奖励、人力资源合作基地补贴)、项目培育(包含项目入规奖励、经营上规模奖励、品牌建设奖励、高质量发展奖励和针对实体企业的专门奖励(包含赴外招聘补贴、优秀雇主奖励等四大方面12条具体细则,努力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提供更加公平、科学、精准的政策支持,共同推进苏锡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列表
意见 昵称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