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诊所备案变动信息的公告(第2025004号)
下列个人(单位)已提交诊所备案变动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拟同意予以备案变动,并按第十四条规定将诊所基本信息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申请单位或个人 |
机构名称 |
备案编号 |
机构地址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经营性质 |
诊疗科目 |
备案日期 |
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天生诊所有限公司 |
苏锡通天生诊所 |
MA26GGAQ332069317D2192 |
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星河家园小区33幢53号经营用房 |
陈梅华(龚瑞生) |
营利性 |
内科 |
2025年8月7日 |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