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南通佳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启运河整治工程(苏锡通园区段)项目
来源: 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3-12-15 09:5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5日我局拟对南通市通启运河整治工程(苏锡通园区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主要审批意见及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3-89196654(行政审批局号码)

传真:0513-85985033

通讯地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伦路80号政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局

邮编:22601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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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启运河整治工程(苏锡通园区段)

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启运河(苏锡通园区段)

南通佳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519.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77万元,本项目起点朝阳竖河,终点沪陕高速,长度约379公里,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亚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建设内容主要为河道疏浚3.39km、新建护岸4.633km、建设附属设施等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控制管理要求,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水质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中的旱地作物限值,详见表3-11;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浇注和养护废水(人行步道型式护岸建设等)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及绿化,多余部分排入附近水体;排泥场退水经沉淀后排入附近水体。施工废水或排泥场退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3一级标准,悬浮物控制在70mg/L以内。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和控制管理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报告表》要求,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恶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施工扬尘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机动设备尾气排放执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表2排放限值。项目边界不得产生异味。

4、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疏浚淤泥、开挖土方等,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并满足相应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

7、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你公司应对恶臭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