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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神商大阪精工(南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20万个齿轮胚件、70万个汽车零部件扩产项目等2项目
来源: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8-11-12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1月12日我局拟对1、神商大阪精工(南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20万个齿轮胚件、70万个汽车零部件扩产项目,2、南通炎坤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乘用(商用车)车窗系统零配件、100万套乘用(商用车)天窗系统零配件、1500吨汽车翻砂模和钢板模模具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主要审批意见及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3-89196808(行政审批局号码)

传    真:0513-85985033

通讯地址: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2号楼园区行政审批局

邮    编:22601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神商大阪精工(南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20万个齿轮胚件、70万个汽车零部件扩产项目

园区清枫路1号清枫创业产业园J8幢厂房

神商大阪精工(南通)有限公司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62.9万元,环保投资44万元,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项目采用切割、锻造、倒角等技术、新工艺,新引进投料装置、清洗剂等设备4台(套),新配套购置高精密数控无心磨床、涂油机等国产设备5台(套)。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新增年产齿轮胚件820万个、汽车零部件70万个的生产能力。

1、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入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控制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规范的要求。建设方须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和生产管理等措施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有效控制。废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合理总平布局,选用低振动低噪声机电设备,高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间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水、防锈洗净、废切削油、边角料、金属碎屑、废砂及不合格品等各类固体废物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其中危险固废须纳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开展危险废物网上动态申报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不得建设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6、采取相应措施和加强管理等方式,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优化污染治理设施,提升处理效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7、本项目热处理、切削、镀金等工序须委外,不得在厂区内自行加工。

8、高度重视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相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

南通炎坤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乘用(商用车)车窗系统零配件、100万套乘用(商用车)天窗系统零配件、1500吨汽车翻砂模和钢板模模具项目

园区江泰路东、海维路北、南湖路西、黄山路南地块

南通炎坤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环保投资68万元,建筑面积约31046.6平方米,项目外购铸件钢板模、镀锌板等主要原材料,采用设计、CAE分析、NC加工、装配、调试、检验、交样、交模等主要工艺流程,添置龙门加工中心、机械手等主要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100万套乘用(商用车)车窗系统零配件、100万套乘用(商用车)天窗系统零配件、1500吨汽车翻砂模和钢板模模具的生产能力。

1、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入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控制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规范的要求。建设方须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和生产管理等措施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有效控制。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

3、合理总平布局,选用低振动低噪声机电设备,高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类昼间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金属屑、不合格品、废乳化液、废液压油、润滑油、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餐厨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其中危险固废须纳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开展危险废物网上动态申报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本项目以车间二B区为边界设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不得建设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6、采取相应措施和加强管理等方式,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优化污染治理设施,提升处理效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7、高度重视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相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8、加强施工建设期间环境管理,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禁夜间施工建设,特殊情况需连续施工建设,须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9、本项目电泳涂装等表面处理工序须委外,不得自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