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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饶洲(南通)电子有限公司年产500台套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项目
来源: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9-06-05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6月5日我局拟对饶洲(南通)电子有限公司年产500台套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主要审批意见及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3-89196808(行政审批局号码)

传    真:0513-85985033

通讯地址: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2号楼园区行政审批局

邮    编:22601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饶洲(南通)电子有限公司年产500台套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项目

园区海悦路以北、S223以东地块

饶洲(南通)电子有限公司

江苏苏辰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6030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总建筑面积约24445平方米,项目外购Misumi型材、电机、传感器、上银丝杠等主要原辅材料,采用铣磨、数控加工、装配、组装、调试等主要工艺流程,添置加工中心、高精密钻孔中心、慢走丝、铣磨床等主要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500台套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的生产能力。

1、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处理后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入管要求后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控制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等达到规范的要求。建设方须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和生产管理等措施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有效控制。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小型标准。

3、合理总平布局,选用低振动低噪声机电设备,高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间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金属屑、金属尘、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食堂废油脂、餐厨垃圾和废电极丝等各类固体废物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其中危险固废须纳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开展危险废物网上动态申报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本项目以1#厂房为边界设5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该范围内今后亦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6、采取相应措施和加强管理等方式,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优化污染治理设施,提升处理效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尤其是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7、加强施工建设期间环境管理,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禁夜间施工建设,特殊情况需连续施工建设,须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8、高度重视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相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9、本项目一次粗加工和电镀工段须委外加工,不得在园区内进行。

10、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标志牌,预留监测采样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