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江苏永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50台套轮式起重机技改项目
来源: 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16:4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7日我局拟对江苏永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50台套轮式起重机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主要审批意见及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3-89196654(行政审批局号码)

传真:0513-85985033

通讯地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伦路80号政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局

邮编:22601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1

年产150台套轮式起重机技改项目

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锡通大道18

江苏永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通绿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在江苏南通苏锡通园区锡通大道18号江苏永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实施。采用切割下料、打磨、焊接、组装、喷漆(低VOCS漆)等工艺,配套购置钻床、龙门铣、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等国产设备122台(套),利用现有厂房一、厂房二共10100平方米进行生产加工。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台套轮式起重机生产能力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控制管理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收集池收集排入市政管网接管至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二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和控制管理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报告表》要求,营运期本项目喷砂、切割下料、打磨、电焊、机加工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的排放标准;喷漆、晾干、清洗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系物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中表1的排放限值标准;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甲苯、二甲苯、锡及其化合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的排放标准;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排放限值中相关的排放标准。项目边界不得产生异味。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固废在厂内储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以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

7、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你公司应对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