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2017年1月22日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苏通管〔2017〕7号文发布 2021年1月1日废止)
机关各部门,一站式服务中心,江海镇区,各企业:
党工委、管委会决定,立足园区发展目标及产业规划,从2017年开始,每年重点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提升园区创新驱动能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园区创业,现就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精密机电、电子信息及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从2017年起,每年引进3名国家“千人计划”层次领军人才(团队);3名江苏省“双创”层次高端人才(团队);培养5名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层次优秀人才(简称“335人才计划”)。通过10年左右努力,把园区建设成为优秀人才高度集聚、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生态创新之城。
二、引进对象
园区重点引进并资助的“335人才”,主要是已获得国家“千人计划”、江苏省“双创”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的高层次人才。新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带人才团队在园区创业,个人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在江苏省其他地区未投资项目,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拥有的专利或技术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
(二)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三)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
三、支持政策
本文件有关资助、配套资金,若无特别商定,均按此方法执行。有关评审、资助、补贴、配套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一)创业支持
高层次人才来园区创办自主创新型企业,经第三方机构评审,配套100-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项目资助资金分三次到位,首次资助比例为50%,在项目注册后一个月内拨付;第二次资助30%,在量产产品下线后一个月内拨付;余下资助在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次月拨付。
创业人才获得国家人才计划资助的,经审核,园区给予100%配套扶持;获得省人才计划资助的,经审核,园区给予50%配套扶持。
(二)工作场所和人才公寓支持
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经园区审定,提供500-1000平方米生产用地,提供不高于200平方米办公场所,提供人才公寓,3年租金减免。
重大项目(指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上,或国家“千人计划”层次专家2名以上,下同)的工作场所和人才公寓支持政策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确定。
租金减免采取先交后奖的办法,投资人向场地产权人缴纳场地租金,园区凭投资人的缴纳手续,于次年1月按投资协议一次性奖励所缴纳资金。
(三)科技成果转化资助
高层次人才以其专利、专有技术出资入股投资的,经评估,科技成果作价经认定验资后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
通过国家、省科技成果鉴定或新产品鉴定的,分别补助2万元、1万元。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四)人才贡献奖励
对高层次人才,给予年薪10%的人才引进奖励,奖励期限为3年。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适当延长奖励年限。
(五)人才培训资助
经园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境内外培训,给予50%补贴,欧美培训补贴每人不超过2万元,亚太及港澳台培训补贴每人不超过1.5万元,国内培训补贴每人不超过1万元。每家企业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六)生活保障和家属安置
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参照市有关文件享受购房、医疗、社保、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待遇。对获得市人才办购房补贴的,园区给予50%配套。园区协助高层次人才申报市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和生活津贴。
在园区创业的拥有外国国籍的人才,其《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外国人就业许可证》、进出境物品通关便利等事项,按照上级规定办理,园区协助。
(七)人才服务
园区确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人才工作部门协调会同相关部门,设立“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负责为各类人才协调落实人才政策,提供优质服务。
鼓励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引荐优秀人才来园区创新创业,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八)人才交流
园区建立“苏通人才”联谊会,举办高层次人才沙龙、培训、年会、高层次人才健康休养等活动。
四、项目评审
“335人才计划”项目的评审工作一般在投资项目洽谈时,由园区会同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认定,洽谈主体在投资协议中予以明确,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建设服务平台。建立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政策咨询、落户考察、项目申报、融资介绍、产学研合作、产业推进等服务。
(三)完善引才载体。坚持产业发展导向,建设国际化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大力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扎实推进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建设,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平台。
(四)创新引才方式。发挥园区上海及欧洲人才工作站作用,积极开展招才引智活动,立足园区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优势产业,以领军人才的创业项目为主攻目标,加快推进优秀人才集聚。
(五)强化工作责任。把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纳入园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形成人才工作合力。
六、附则
园区其他政策与本意见如有雷同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本意见由园区人才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