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tkjcyy/2023-01005 分类: 民族、宗教\民族事务,宗教事务    通知
发布机构: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文号: 苏锡通办〔2023〕35号
成文日期: 2023-06-20 发布日期: 2023-06-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苏锡通园区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stkjcyy/2023-01005
分类: 民族、宗教\民族事务,宗教事务    通知
发布机构: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文号: 苏锡通办〔2023〕35号
成文日期: 2023-06-20
发布日期: 2023-06-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苏锡通园区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苏锡通园区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发布时间:2023-06-29 20: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张芝山镇、江海街道,园区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驻区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苏锡通园区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锡通园区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及依据

为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将可能发生的民族宗教矛盾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区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事务条例》和《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以镇、街为主,区政社局民族宗教部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二)积极慎重、预防为主。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有容易激化、容易沉淀等特殊性,在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四个维护”和“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解不宜结”的原则,特别注意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切实加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群众,孤立和打击少数不法分子,打击“三股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分子)的破坏活动,仔细排查,化解矛盾,严密防范和抵御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颠覆。

(三)积极防范、依法处理,消除后患。要加强调研,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亟早控制解决。对极少数蓄意闹事分子和违法犯罪活动,要坚决依法处理。同时要切实做好善后工作,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加以改进。

1.3 适用范围

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公民宗教活动方面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件,主要有:

(一)不同民族成员之间因具体的经济利益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政策,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由于民族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各民族交往过程中及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过程中发生的磨擦和纠纷;民族分裂分子、宗教极端主义分子等,打着民族宗教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

(二)因不尊重宗教政策,不尊重信教公民的宗教感情而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因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的信教公民之间因宗教信仰问题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同一宗教内部因派别、利益等矛盾而引起的纠纷,甚至械斗等;因土地开发、城市拆迁,落实宗教房产、风景名胜区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宗教团体、信教公民利益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宗教方面大规模聚会,特别是在敏感时期组织的非法聚会;受境外敌对势力或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宗教极端主义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信教公民参与的对抗政府的事件等。

1.4 突发事件的概念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我区民族宗教领域突然发生的群体性上访、械斗、冲突、拥挤、踩踏等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危害社会、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组织体系

园区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体系由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组成。

2.1领导机构

成立园区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在园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各类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区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党政办、财政局、规建局、政社局、应急局、市监局、公安分局、资规分局、执法大队、生态环境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2.2区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园区管委会和省市有关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示精神,组织协调各类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园区办事机构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2)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指导督促镇、街和有关部门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

(4)监督检查镇、街及各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准备、应急经费保障等情况。

(5)对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6)重大问题及时向园区管委会请示报告。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指导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指导拟定对外宣传口径,协调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指导对互联网新闻报道的管理以及负面信息的处理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财政局:负责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工作。

(3)规建局:参与民族宗教突发事件中涉及建筑物倒塌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工作。

(4)政社局:负责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日常防范工作,督促检查预防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隐患的排查、整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上报和事件定性;恢复和维护秩序,稳定居民思想情绪;做好舆情分析和网监督管理,及时把握居民思想动态;开展民族宗教知识宣传教育和演练;负责制订或修订本预案,承担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协调区公安分局做好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镇、街做好因民族宗教突发事件所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和舆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治、救护;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受灾居民进行心理干预。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镇有关部门及各街道、社区处置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

2.指导各镇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

3.及时掌握本地区民族、宗教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因民族、宗教问题滋生突发事件的隐患和苗头,做到心中有数,摸排到人。

4.有民族、宗教问题的苗头和隐患,要及时向政府报告,同时要组织力量做好思想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把苗头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及时控制现场,平息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6.研究处置对策,拿出防控措施;

7.对个别为首分子进行询问笔录,掌握突发事件的全部情况;

8.对受蒙骗群众进行教育疏散。

(5)应急局:承担等较大等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时的牵头、协调工作,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知识宣传教育。

(6)市监局:组织协调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执法大队:在实施政府主导救援方式时配合做好抢险和救援工作。

(8)公安分局:密切关注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有关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相关的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运行畅通,开展涉险被困人员的救援行动,做好保卫、交通等安全工作;

(9)资规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组织园区附近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协助抢险救灾。

(10)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园区及周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实时报告;组织污染源的排查,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11)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协调消防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做好消防类事件的抢险救灾的指导工作。

(12)其他区级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3 预警和监测

3.1事件分级

按照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规模和造成的影响、后果及事件紧急程序分为四级:

(1)一般事件(四级):影响较小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人数在0-5人以内的上访等事件。

(2)较大事件(三级):发生在特殊时期或因种种原因造成的6—10人之间的上访、请愿、聚集事件。

(3)重大事件(二级):涉及敏感问题或出现械斗等情况的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问题,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至20人之间的群体性事件。

(4)特殊严重事件(一级):出现人员伤亡,事态迅速扩大,参与人数在20人以上,或其他情况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的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

3.2 信息监测收集与分析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民族宗教方面可能引发突发性事件的信息要及时核实、分析,并根据事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

4 应急响应

(一)四级、三级事件发生时,由园区政社局按日常工作程序处理,如有必要协商有关部门,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园区管委会。

(二)一级、二级事件发生时,由南通市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人员赴事发地,会同园区管委会、园区政社局研究提出处理意见,配合当地政府协调关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态扩大,并随时向南通市人民政府和南通市民宗局报告事件动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及时组织实施相关应急处理措施,配合协调处理。

5 后期处置

(一)园区政社局及时对事件进行调研、评估后果、总结经验和教训,必要时报告园区管委会。

(二)根据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修改、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三)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各镇、街道、社区民族宗教应急工作联系网络,公布办公电话和电子通讯方式,保障信息快速通畅。

6.2 队伍和经费保障

一级、二级事件由南通市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三级、四级由园区政社局会同园区管委会研究处理意见,协调配合基层及相关方面进行处理。经费来源于园区财政局拨款。园区财政局应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安排应急工作经费。

6.3 宣传培训

园区政社局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宣传预案,必要时可组织基层党政相关同志学习培训预案。

7 奖励与责任

对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中成绩突出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8 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政策解读:《苏锡通园区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