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tkjcyy/2023-00078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通知
发布机构: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文号: 苏锡通办〔2022〕57号
成文日期: 2022-07-04 发布日期: 2022-07-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调整园区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stkjcyy/2023-00078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通知
发布机构: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文号: 苏锡通办〔2022〕57号
成文日期: 2022-07-04
发布日期: 2022-07-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调整园区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园区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来源: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发布时间:2022-07-05 17:48 累计次数: 字体:[ ]

张芝山镇、江海街道,机关各部门,纪工委机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各驻区机构,各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

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217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园区社会救助水平,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决定从202271日起调整园区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园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780/人?月。

二、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一)基本生活标准

1.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园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40/人?月。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园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2025/人?月

(二)照料护理标准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分别以不低于低保标准40%20%10%的比例提供照料护理服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由政府兜底保障。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待遇要与基本照护保险、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相衔接,统筹安排。

三、提高园区孤儿养育保障标准

集中供养标准为2760/人?月,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2200/人?月。

四、相关要求

新标准从202271日起开始执行。请张芝山镇、江海街道、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和资金拨付工作,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 

                      202274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查看:关于调整园区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政策解读